第一百五十八章 凛冬将至,群聚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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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大雪降下,冷风吹起,独行狼死,群聚狼生。——乔治·马丁《冰与火之歌》
  明尼阿波利斯,森林狼队所在城市。
  明尼阿波利斯是明尼苏达州最大的城市,东与该州首府圣保罗市隔河相望,构成密西西比河上一对著名的双子城。
  明尼阿在印第安语中是“水”的意思,波利斯是希腊语“城”的音译,合在一起意为“水城”。市内有22个小湖,而且不光有湖还有河,举世闻名的密西西比河就发源于市北面的伊塔斯湖。如果说明尼苏达州是美国的“万湖之州”,那么,明尼阿波利斯则是“千湖之市”。明尼苏达州有一万多个面积超过10英亩的湖,最大的两个湖哈丽雅特湖和卡尔浑湖均在明尼阿波利斯城内。
  明尼阿波利斯地处北方,与中国黑龙江中部属同一纬度,在冬季经常遭受寒冷的北极气团的袭击,冬季气温可降至零下30-40℃,积雪有时深达2米。
  明尼苏达,一个几乎没有人把它列入旅游目的地,你甚至不曾想过要去驻足的地方。
  明尼阿波利斯还是美国的第三大戏剧市场,人均拥有的剧院数仅次于纽约市,位居全美第二位。以演出古典戏剧著称的蒂尤·格思里剧院,被认为是纽约百老汇之外最佳的剧场。
  ?冬天极度寒冷,夏天炎热无比,相比那些得天独厚,占据着绝佳地理位置的大都市而言,明尼阿波利斯并不是一个多么令人流连忘返的地方。
  没有一个球星愿意到明尼苏达州去打球,因为那里冬天太寒冷了。
  1947年成立的明尼阿波利斯湖人是这里的第一支球队,湖人这个名字来源于明尼阿波利斯的别称——千湖之地。相比激情澎湃的加州海岸,明尼阿波利斯的苦寒之地终归相形见绌,1960年,湖人搬迁到了洛杉矶。直到29年之后,他们才迎来了属于自己的球队——明尼苏达森林狼队。
  明尼苏达在美国本土的48个州里森林狼的数量是最多的,因此,1986年新球队选名大会上,在森林狼和北极熊之间,几乎所有人都选择了前者。
  而且就在球队1989年加入nba之后,他们很快迎来了与球队气质非常匹配的领导者。
  头狼——凯文-加内特。
  这就是山猫队的西部6连客第四站,寒冷的明尼阿波利斯。
  说起当下热度最高的明星,凯文-加内特当仁不让。
  这个强硬的大个子支撑起了美国北部的篮球市场,数据爆炸,精神属性点满。
  胡青牛至今思考,为什么他没能成为nba巨星,大概就是因为他没有一个悲惨的童年。
  凯文·加内特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分道扬镳。加内特的生父名叫奥·刘易斯·加内特,是一个很有才气的篮球选手,但他没有打过nba。只是在部队篮球队效过力,还曾打过主力。
  在加内特的印象中,奥的形象已有些模糊,只记得自己小时候曾无数次在赛场边,看着父亲与同伴一起训练,帮他们捡球。加内特跟着母亲过,但她没有太多能力来抚养加内特和埃斯利。
  加内特始终记得一个镜头,自己在屋子外面,倚在栅栏上,目光透过篱笆墙望向夕阳西下的地方,看着自己的父亲向着余晖落日越走越远。当时年幼的加内特还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此一去,就再也没有回头。抛妻弃子,走了,自己追寻美好的生活去了。
  后来母亲又嫁了人,继父并不善待加内特兄妹俩。
  在家庭成员中,加内特还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弟弟。父亲走后,母亲一人无法照应生活,实在没办法了,便带着三个孩子改了嫁。有道是,嫁汉嫁汉,为了穿衣吃饭。可加内特的继父家也是生活潦倒,穷的叮当响,好不容易挣来的钱也就勉强解决全家人的吃饭问题。继父家穷不算,而且还偏心,因为这个继父也离过婚,也有孩子,所以偏爱自己亲生的,一看到加内特姐弟三人就不痛快。
  所以虽然继父喜欢母亲,愿意跟她一块儿过,但讨厌抚养她的三个孩子,尤其是对老二加内特心存偏见。这孩子十来岁了,长得高人一头,脖子、四肢奇长,那么高的个子在家睡觉都找不到合适的床,而且吃的比一般的孩子多,一顿饭吃好多比萨、汉堡。家里供不起啊,继父就更讨厌加内特了,每天不让加内特多睡,很早就揪起来去干活。
  时间长了,加内特在家是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够,到十来岁就干脆不怎么着家了,还是在外面呆着痛快。放学后,加内特一般就是打零工挣钱,到13岁上,加内特把小镇上所有的活基本全干了一遍,比如送报纸、搬运工、擦车、送外卖等,凡是小孩儿能干的活全干了。在外面,加内特干完活也不想回家,回家实在找不到乐趣,看到横眉立目的继父心里只有不痛快。
  封闭的小镇,苦涩的童年,在这种艰苦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加内特根本想象不到外面的世界有多美好,纽约、芝加哥这些梦想的城市也没去过,只是从别人的口中听说过。当时的加内特可能也就觉得自己这辈子就这样了,等老了扛不动包了,就给人送外卖、送报纸、洗碗。处在社会底层,这就是自己悲惨的人生。
  虽然其他一些处在社会底层的家庭也贫穷,但起码还有天伦之乐,还有亲戚朋友,有完整的父爱母爱,而加内特的童年几乎一无所有。迷茫,是加内特小时候的代名词,每天过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生活,找不到改变人生的路径,找不到奋斗的方向。
  14岁的某一天,加内特正在往一个酒吧里搬动货物,无意间看到吧台里面有一电视,正在播放nba比赛呢,画面中公牛队的迈克尔·乔丹在空中飞翔,以极其优美的姿态把球打进,那种赏心悦目的姿态确实摄人心魄。
  当时加内特看到后心里一惊,就好像看到了人生的一扇窗户,哎哟!我能不能学打球啊?自己个子高,如果学会了打球我能不能也像电视中的这些球星一样打比赛挣钱,改写自己的人生呢?
  从此,篮球就仿佛成了加内特前行路上的灯塔,指引着他走上了一条改变自己人生的道路。以后的每天加内特不干活了就与篮球为伴,学习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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